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3年2月22日訊(記者 張玲 翁任瑩)張老伯離世后留下大筆遺產,但他一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早逝世,更沒有直系兄弟姐妹。他的姑姑、表弟、堂妹均認為自己盡到了扶養義務,應該分到更多遺產。三人爭執不下,張老伯的堂妹干脆將姑姑和表弟一起告上法庭。
老人去世未立遺囑又無繼承人,姑姑、表弟、堂妹能繼承遺產嗎?由廣東嘉得信律師事務所和深圳新聞網聯合開設的第27期幸福傳承小課堂,我們就根據這個案例進行詳細分析。
上述遺產糾紛案的結果是:法院認定,三位親屬對張老伯的照顧都屬于一般親朋間的日常往來,達不到法律規定的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程度,因此無權繼承遺產。張老伯的遺產歸國家所有,屬于公益事業。
姑姑、表弟、堂妹為何不能直接繼承張老伯的遺產?那是因為他們不屬于法定繼承,民法典規定的代位繼承,也僅限于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對于姑姑、表弟、堂妹這些親屬,除非張老伯生前已立下遺囑,明確表示將遺產留給他們,或者他們對張老伯的照顧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程度,否則無權繼承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