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7月19日訊(記者 牛耘)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若干措施》關于“推動二手車交易”有關工作要求,深圳市商務局決定在深圳全市范圍繼續開展二手小汽車交易周轉指標政策試點。
試點企業須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和納稅,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內的企業類別為“批發、零售業”;或2021年度二手車交易量(含經紀和經銷)達1000輛且有意愿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企業。試點企業簽署承諾書,積極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所申請的周轉指標僅用于以經銷模式開展二手車交易業務。
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
有意愿參與試點的企業可于2022年7月25日之前將申請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商務局,經深圳市商務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有關部門審核,擇優選擇確定試點企業名單,最高按照申請企業2021年度二手車交易量的10%配發周轉指標額度。二手車交易量數據以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辦理過戶的二手車交易數量為準。
試點企業名單將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各部門每兩個月將對試點情況進行評估,不定期要求試點企業報送銷售數據,對試點開展情況進行聯合檢查,進一步保證試點效果。
企業獲得試點資格后,將無償獲得二手小汽車周轉指標額度,且周轉指標額度可重復、循環使用。試點企業應及時、準確按要求報送交易數據、落實試點政策,提升周轉指標試點政策效果。試點企業不得買賣和租賃周轉指標。對擅自買賣、租賃周轉指標的,將被直接取消試點資格,按照深圳市政府失信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如試點期間二手車交易相關政策發生變化,以上級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