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11月11日訊(記者 翁瑞峰)提起危險廢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像生活中常見的醫療廢物、農藥廢物、燃料、涂料、廢燈管、廢電池等廢物都屬于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會通過水體、大氣、土壤等途徑污染環境,也會對人體造成致癌、致畸等危害。不過,正確貯存和處置危險廢物,就能盡可能遠離“危險”。
危險廢物應按照什么標準貯存?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專家表示,做到以下九點將有效避免“危險”發生。
1、必須有專門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
2、危險廢物不得露天堆放,貯存場所必須采取防風、防雨、防曬、防腐、防滲等措施;
3、貯存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
4、危險廢物與非危險廢物(常規原料、燃料和產品等)應當分開貯存禁止共用同一貯存設施;
5、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也應分區設置,將已經過檢測和未經過檢測的廢物分區存放;
6、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廢禁止混合貯存,應分區并相互遠離存放;
7、危廢的容器、包裝物以及貯存危廢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8、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應當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9、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消除污染處理后再使用。